隨著人們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人在個人借貸時出具書面借條。但是人們在出具借條時沒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有還款期限,有的沒有。這往往影響到訴訟時效問題。那么,借條的訴訟時效有多長,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怎么討債?律霸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借條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對于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之規定,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因為訴訟時效期間應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如果屆至借條注明的還款日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權利即受到侵害。則從次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而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該合同則屬于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1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借貸……。沒有約定,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
二、超過訴訟時效怎么討債
1、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但是,當債務人償還部分債務后又停止履行債務,意味著債務人對此筆債務的認可,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
2、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后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
3、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該條解釋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利益,但對于債務人的范圍可能會出現爭議,該規定中的債務人應當包括債務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借給別人錢以后,就坐著等債務人還錢。然而,現在很多債務人都不守信用,賴賬的人隨處可見。債權人一定要知道怎么計算訴訟時效,在出具借條時,就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期限一到就要求對方還款。另外,債權人還要了解超過訴訟時效怎么討債,盡量保護自己的債權,如果不知道該如何操作,可以來電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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