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的討債的過程中,一定要把握好討債的細節,這樣討債成功的幾率才更大。而在討債的過程中,債權人也是有一些問題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債權人討債時要注意什么問題呢?請跟隨律霸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討債時要注意什么問題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和我國司法實踐,債權人在討債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1、個人借款可以約定無息借貸,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經催告不還后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2、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出現糾紛后雙方要注意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二、 討債有哪些手段?
討債的手段一般有以下4種:
(一)行政手段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機構也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進行仲裁,裁決債務人必須履行債務。如果能得到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那效果更佳,但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特別是本位主義的作崇,實際上債權人很少能得到債務人上級主管部門的配合與支持。因此,只能把它當作一種輔助手段。
(二)經濟手段
運用中斷合作關系手段幫助討債。但要使此法奏效,必須是債務人不盡快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他自己就將因債權人中斷其協作關系而遭受更大損失。但要注意如果是雙方或多方協作訂有協作合同,其協作行為受合同的約束,那債權人就不能隨意采取中斷協作的方法迫使債務人還款。否則,可能會因違反合同反受債務人追討、糾纏。
(三)法律手段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支付令。債權人對拒不履行義務的債務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發布支付令,通知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申請支付令無須經過法院審理程序,有快速便捷特點。若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提出訴訟。
(四)扶植手段
如果債務人不能及時償還債務,經過認真調查確實是債務生產經營活動出現問題或經營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為了讓債務人具備還債能力,有時債權人對債務人給予經濟資助,提供技術支持,幫助改善管理等手段,向債務人“輸血”。但債權人要充分認識此法的風險性,應隨時對債務人接受的“資助”情況進行了解、監督、指導,以使債權人再次“投資”真正起到“再造”作用。債權人也可以對債務人實施一些短期效應的幫助,如為債務人撮合幾筆投入少、見效快的生意或向債務人提供自己暢銷產品供其銷售,使債務人能在短期內獲利以清償債務。
生活中,本來“有借有還”才是借貸關系的常態,而一旦產生債務糾紛,就意味著債務人不愿還錢,或者有其他類似的心理,因此,債務糾紛往往不好解決。這個時候債權人可以通過上述幾種手段來討債,而在這個過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至于討債時要注意什么問題,上文中已經做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棗莊律師。
收集好了證據怎么討債
討債時如何申請支付令?
債務追討怎么起訴,如何追討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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