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訴有哪些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五十三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以上內容由律霸網小編整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是否能設定擔保和收取抵押金
2021-03-04行政處罰停產停業多長時間
2020-11-14家庭冷暴力
2021-03-05傷殘等級鑒定的標準
2021-02-26產假期被裁員賠償標準
2020-12-24要約生效應具備哪些條件
2021-03-13房屋合同簽好可以換嗎
2020-12-29多人建筑合同糾紛如何起訴
2020-12-08什么時候要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20-12-01公司勞務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2020-11-28勞動確認無效判決能否恢復勞動關系
2021-02-03勞動關系客體包括什么
2021-03-18精神病人意外死亡保險公司賠付多少
2020-12-12壽險索賠指南
2021-03-07保險合同中自動墊費條款的效力
2021-02-08個體工商財產保險家具理賠標準是什么
2021-03-07保險合同內容的變更如何進行
2020-11-14怎樣選擇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人
2021-01-24分紅險幫您巧理財
2021-02-19保險問答:孕婦能不能投保?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