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交易和商業活動的繁榮發展,合同逐漸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種保障合同。那么,哪些主體可以宣稱合同無效呢?當然,這是絕對無效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提起無效訴訟。除非符合《合同法》第52條“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規定,無效行為的主體只能是當事人。這時,受傷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明確規定: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采取欺詐、脅迫手段,損害國家利益訂立合同的;(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違法目的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事實上,可以看出,大多數有資格要求宣告合同無效的人應該是合同的當事人。
如果與合同無關的人可以要求合同無效,不僅增加了訴訟成本,而且擾亂了正常的商業和社會秩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違法目的的;(四)損害公共利益的;(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要走哪些程序
2021-02-02二手房交易中陰陽合同的效力
2021-02-11誤傷工友公司賠償還是當事人賠償
2021-03-16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
2020-12-27不交物業費違法嗎及有什么后果
2021-03-12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哪幾大注意事項
2020-12-07鄰居間的土地糾紛怎么解決
2021-03-25舊城改造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2021-01-14公司調動職位要出具什么文件
2021-02-02競業禁止補償金標準是什么
2020-12-23云南省教師試用期工資標準
2021-01-26勞務外包是什么意思
2021-02-16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有哪些?
2021-03-07意外傷害賠償案例分析
2021-03-07人身保險受益人需要承擔義務嗎
2021-02-25什么叫加扣免賠率
2020-12-25拼車族應該如何購買車險
2021-01-10船公司辦理船員保險應注意的問題
2021-02-03選擇保險公司三要素
2020-12-10錨桿制作工程承包協議范本什么樣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