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未執行違約金怎么開票?
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違約金的性質是一種補償,補償對象是違約方因為未履行合同業務而給其他締約方造成的損失。因此,如何開具發票,取決于違約金的補償內容。一般而言,違約金補償的內容分為以下兩種。
1、接受方補償提供方的損失
例如A、B兩家企業簽訂銷售合同,約定A企業向B企業銷售貨物一批,B企業自行到A企業指定的第三方倉庫將貨物運走。如果B企業未在約定時間運走貨物,導致A企業為了貯存貨物而多向倉庫運營方支付保管費用,則B企業向A企業支付違約金用于彌補這種損失,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列舉的“價外費用”,應當由A企業向B企業開具發票,B企業憑取得的發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提供方補償接受方的損失
承上例,如果A企業遲延交付貨物,造成B企業產生損失,則A企業向B企業支付的違約金即用于彌補此種損失,此時B企業作為收款方是否應向A企業開具發票?答案是否定的,因為B企業作為買方沒有向A企業提供商品或服務,此項違約金系賣方A企業履行義務瑕疵而承擔的補償責任,屬于銷售折讓的范疇,因此應當由A企業向B企業開具紅字發票,A企業憑紅字發票的記賬聯沖減收入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以上兩種情形都是合同履行中發生違約而產生的違約金。除此之外,還有一種違約金是補償性質的,是在合同義務未履行即宣告解除的情況下產生的。
3、不應開具發票的違約金
例如《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如果合同因未履行而發生定金沒收或雙倍返還的情形,因為合同義務未履行,沒有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因此這種違約補償不能開具發票。因為定金被沒收的一方或雙倍返還定金的一方應當憑借簽訂的合同、支付憑證或其他生效的法律文書(如判決書)作為支付費用的憑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承上例,假設A企業與B企業約定,由B企業向A企業支付合同定金,而后B企業因故反悔而解除了合同,則A企業因為沒有實際履行合同,沒收的定金就不能向B企業開具發票。B企業可以用銀行付款憑證作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依據,并在憑證后附帶支付定金所依據的合同。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未執行就是說明一方沒有按照合同進行履行里面的責任,那么就要承擔起全部的違約責任,但對于違約金的給予就需要雙方來進行協商好,只要一旦給了違約金,那么另一方就需要開具要應的發票,這樣有憑有證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合同法規定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違約金最高限額
違約金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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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中共黨員,北京盈科(泰州)律師事務所商事訴訟與仲裁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律師,AFP國際金融理財師,國家高級秘書職稱,海口市作家協會會員,國際律師協會會員,10年多的銀行從業豐富經驗,具有法律、會計、保險、反洗錢等資格證書,銀行、金融、財稅業務經驗豐富。海南大學法學學士。為社會自然人和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依法行政、合規經營、商事活動及項目運作提供法律服務。尤其擅長刑事辯護、擔任法律顧問、事故保險理賠、工程合同、債權債務糾紛、商務談判和商事仲裁、婚姻繼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房地產、知識產權、醫療損害賠償等糾紛處理。專注財稅、合同、風控、經濟業務。擅長訴訟方案策劃和訴訟技巧的運用,致力于縝密進取的態度服務每一位當事人。17888178896(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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