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分低于損失違約金如何處理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如果合同雙方對違約金有約定,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如果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等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二,合同違約應如何賠償
違約損害賠償在本質上是交換關系的反映。從等價交換的原則出發,一方違約之后,應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1、賠償的范圍。損失一般包括財產的損毀、減少、滅失和為減少或者消除損失所支出的費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獲得的利益(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指的是利潤)。
(1)直接的損失:財產上的減少、毀損、滅失;
(2)間接的損失:可得利益而沒得到。
違約金的設立,目的就是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把風險降到最低,否則事情的處理就會喪失積極的現實意義,但是問題的關鍵還是需要自己多加留意雙方的協議,畢竟違約金的賠償需要按照有關合同進行合理有效的處置,不過會存在糾紛,自己需要注意。
合同中未約定違約責任的能否要求支付違約金
房產證逾期不發違約金該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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