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效訴訟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有效訴訟的規定是按照民法總則188條規定訴訟時效的時間是三年,合同糾紛起訴并不是無限期的,而是有時間限制的,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188條的相關規定,明確指出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同時,對于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二、關于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的規定,具體有哪些呢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中,明確的規定了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當事人民事權利收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相關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
2、我國《民法通則》第七章訴訟時效的規定中,第136條中明確的規定了關于身體收到傷害請求賠償的、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請求賠償的等情況,以及因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物糾紛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3、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時間以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身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起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如果當事人權益受侵害超過了二十年的,不再受法律保護。關于訴訟時效,對于實際中存在特殊情況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長。
4、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的,但是相關義務人自愿履行的以及已經履行了的,不能以超過訴訟時效提出抗辯,也不能請求將已履行的返還。
關于合同中事項約定的經濟糾紛屢見不鮮,簽約雙方在面對合同糾紛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先進行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將通過法律起訴的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從而避免自身的緊急損失。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很多的場合之下都需要簽訂合同,合同的是對雙方的一些權利義務做出合理的約定,所以合同當中一般情況下都是存在這具體的合同履行時效。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著違約,那么提起訴訟活動是由訴訟時效規定。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致人傷殘如何鑒定
2021-02-19網絡暴力到什么程度可以起訴
2020-12-21無期徒刑的減刑條件需要哪些
2021-03-03謊報警情“搞事情”?后果很嚴重!
2021-02-24如何理解涉外復婚的程序
2020-12-26公司犯罪法律顧問承擔什么責任
2020-11-26私人擔保如何解除
2021-01-19交通事故處理注意什么事項
2021-01-02乘客請求賠償的依據
2021-02-06涉外婚姻怎樣辦理結婚證
2020-12-12婚約有法律效力嗎,怎么保護結婚自主權
2021-02-25合同債權的概念是什么
2020-12-12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設立應具備哪些條件
2020-12-09集團內部調動必須更改勞動合同嗎
2020-11-29放棄競業限制補償金有效嗎
2020-11-19借調工作后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2020-11-192013年最新工資改革調整方案
2021-03-21六個月后的起訴時間從何時計算
2021-02-03工傷申請應該歸哪個仲裁委管轄
2020-12-10壽險如何賠付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