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購崗合同到期會續約嗎?
合同到期后是否自動續約,主要還是看合同的約定。
第一種情況是,合同不但明確約定了期限,還約定了合同期限屆滿后,若雙方續約,須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此種情況下,合同期限屆滿后即合同效力終止。
第二種情況是,合同約定了期限,但并未明確約定合同期限屆滿后是否自動續約或另行簽訂協議,在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合同到期雙方權利義務即終止;
第三種情況是合同明確約定了合同期滿自動續約的,按約定處理。
但在實務中也存在合同未約定自動續期,合同期限屆滿后,一方仍按原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義務,另一方認可并受領的,視為雙方認可按原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此時并不能認為合同已自動續期,但合同履行義務一方有權按照原合同約定的標準主張相應權利。
二、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辦?
根據現在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只有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可能,勞動者不需要補償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終止勞動合同有3種情形有: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 、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所以如果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形是后面兩種情況的話,那單位就要補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因此,政府購崗合同到期了合同中又沒有說明到期了會自動續簽的,那么就說明合同終止,員工沒有義務上班了,但離職的時候還是應該把自己的工作交接好再走,但如果員工繼續上班,而公司也默認了,那么公司也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資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續簽協議書范本
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舉證
什么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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