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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為主合同和擔保合同。這兩者的關系不同,情況也會不同,不同會導致責任是誰承擔的問題也不同。那么到底合同無效后的違約責任是否還有效呢?下面就讓律霸的小編為您詳細的解決這個問題吧。
合同無效后的違約責任是否還有效
合同無效包括自始無效和當然無效,如果合同本身就是無效的話,那么就不會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受損方在簽定合同的時候應該不違背合同的禁止性條款,否則,造成的損失是不能像對方要求違約責任的賠償,只能根據公平的原則要求一定的補償.
根據《擔保法》第5條2款的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备鶕陨弦幎梢钥闯?,在擔保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后,要根據合同當事人三方是否具有過錯來承擔責任,具體有如下三種情況:
1、擔保合同自身無效,而主合同仍然有效時擔保人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擔保法司法解釋》第7條規定在此時如果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此時債權人的無過錯是指對擔保合同無效無過錯,擔保人承擔的是締約過失的責任;而當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1/2。判斷“不能清償”的標準是以債務人“方便執行”的財產是否執行完為標準。
2、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的責任。根據《擔保法解釋》第8條,在此時如果擔保人無過錯,不承擔民事責任,如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為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這時的1/3是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而不是債權人全部損失的1/3。
3、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時擔保的責任。對于這種情況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釋均無明確規定,根據當前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如在三方均有過錯情況下應在“不能清償”部分1/2—1/3間來確定擔保責任,如果擔保人對擔保合同的無效無責任,則不應承擔民事責任。
擔保人無過錯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下面是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條 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擔保人可以根據承擔賠償責任的事實對債務人或者反擔保人另行提起訴訟。
通過對上述文章的閱讀,相信對于合同無效后的違約責任是否還有效這個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跟認識了。我們不難發現,主合同在合同里有著決定性的作用,所以,簽合同是應該更加細致,再三斟酌。如果您對上述問題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咨詢律霸網站的律師為您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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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人現執業于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研究生學歷,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經辦過很多的民事糾紛,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婚姻繼承、交通事故糾紛。在刑事辯護領域,也取得了很多的取保候審,緩刑,罪輕辯護等成功的案例。本人有著扎實的理論基礎,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法律實務經驗,工作中有著高度的責任感,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為客戶解決問題,不讓客戶多花一分冤枉錢!目前,張留紅律師有固定的合作團隊,在辦案過程可以利用一切資源為客戶尋求真正具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真正做到了只要客戶委托了我們團隊的任一個律師就相當于擁有了本團隊全部律師資源,可以得到所有團隊律師的幫助,從而使客戶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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