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過錯鑒定內容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包括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簡要的治療經過、陳述的主要意見、理由、申請鑒定時間等,醫療機構要載明醫療機構名稱、地址、《醫療機構許可證》代碼,醫務人員要載明專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合法執業資格證書代碼。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由于醫患方均有舉證的義務,因此,這一部分包括醫患雙方提供的病案(可以是復印件或復制件)和其他有關材料,醫學會在組織本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前進行調查的有關材料。
3、鑒定過程的說明。主要是對鑒定程序的合法性進行說明。包括鑒定專家的資格是否合法,鑒定專家是否由醫患雙方當事人在醫學會主持下隨機從專家庫中抽取,鑒定專家的人數和專業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實行回避原則,雙方當事人是否到場陳述等。
4、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應當載明醫療過程中的哪一個具體醫療行為違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規、規章、常規、規范,要指明違反了哪一條哪一款。
5、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的因果關系。應說明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必然聯系,即損害后果是否由醫療過失行為直接引起。在醫療糾紛案件中,因果關系往往是錯綜復雜的,某一原因可能產生多種損害后果,某一損害結果的發生又可能緣于各種原因。損害結果的發生可能是一個人的過失行為直接造成的,也可能是多個人的過失行為造成的,還可能是醫療過失行為和疾病發展的共同結果。因此,這一部分應當載明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醫療過失,如果存在醫療過失,要以醫學科學原理分析這一過失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
6、如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這一部分應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明確醫療事故的等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只作出屬于醫療事故的結論而不明確事故等級,則屬于無效鑒定。
7、對醫療事故患者的診療護理醫學建議。由于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已經給患者造成損害后果的,這一部分應當提出適宜的、合理的診療護理建議,以減輕對患者造成的損害后果。
二、醫療過錯鑒定費用
1、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在其官方網站公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重新發布及核發中央管理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國家衛生計生委所屬中華醫學會依法對醫療事故爭議進行技術鑒定時,向有關單位或個人收取醫療事故鑒定費標準為每例8500元。
2、收費主體: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收取鑒定費。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收取鑒定費用。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鑒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在做醫療過錯鑒定的時候,要求先準備好鑒定的陳述材料、而對專家的提問也需要當事人沉著冷靜的回答、當然最重要的還是積極的配合專家的檢查。至于鑒定出來的結果,也要做多方面的審查,首先是對鑒定結果合法的審查,之后要看鑒定結論與提交的鑒定才來是否符合,最后若是有必要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鑒定人出庭并接受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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