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裁定書可以作為證據嗎
法院的裁定書能否作為證據使用,關鍵還要看其能否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如果判決書真實可靠、所涉及的內容能夠證明案件的某些事實,且來源合法,就能夠作為證據使用。要注意的是,刑事判決書作為證據使用并不具有當然的證明力,亦需經過庭審舉證質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刑事裁定書是否能作為證據使用,關鍵還要看其能否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是否符合證據的三性: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申請回避申請書怎么寫
2020-12-14合同上只有法人簽字沒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2020-12-15簽諒解書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05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2021-03-02給公司擔保錢沒還上房子被封了怎么辦
2021-02-10網上投訴能撤銷嗎
2021-01-17贈與股權需要在工商備案嗎
2021-02-17沒撫養過的養母能否主張贍養費
2020-12-20贍養費如何計算
2021-02-02一審法院違反級別管轄審理是否有效
2021-02-21商標糾紛法院調解的效力
2020-12-01仲裁裁決書怎么寫
2021-02-23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正當經營會受到什么處罰
2021-01-31醫療糾紛的防范與處理
2020-12-11網賭立案后會怎么處理
2021-02-27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職務
2021-02-18北京市是經濟性裁員標準
2021-01-17哪些勞動爭議可由調解委員會調解
2020-12-03分析 家庭財產保險為何難進百姓家
2021-01-21意外保險理賠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