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到開庭最快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沒有規定開庭的具體時間,但規定了各個階段的處理時間:
1、起訴書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3、?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4、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具體規定如下:
1、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3、第一百二十八條?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4、?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對于這個起訴的時間,這個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七天之內立案處理,如果立案處理的話,會通知雙方當事人,然后這個案件大概三個月左右可以完成,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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