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是什么
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分為: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集中采購機構監督管理、其他部門的監督檢查。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其職責分工,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
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可分為專門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有關機關的監督檢查,外部的監督檢查和內部的監督檢查。
(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2014修正)》第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職責。財政部門是政府采購專門的監督檢查部門,監督檢查的對象是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和包括集中采購機構在內的所有當事人及參與人。
1、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第一,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第二,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第三,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2、監督管理部門與集中采購機構分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設置集中采購機構,不得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采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這樣可以確保監督管理的有效性。
3、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價格、節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事項進行考核,并定期如實公布考核結果。
(二)集中采購機構監督管理
集中采購機構是政府采購的執行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管理體現在內部的機構設置,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
1、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分開。政府采購活動的決策程序和執行程序是不同的程序,兩者應當明確,并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集中采購機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決策主要是內容有,制訂政府采購活動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政府采購活動的方式、范圍、程序,政府采購活動人員的組成等。
2、辦理采購的人員與負責采購合同審核、驗收人員的分離。經辦采購的人員是組織招標、談判和詢價等采購行為的具體操作人員,主要的職責是依法確定供應商并簽訂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訂立之后,是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階段,合同的訂立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是否完全實際履行,就需要有專門人員對經辦采購的人員所簽訂的合同依法審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或合同履行之后進行驗收。所以,采購人員與合同的審核、驗收人員的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
3、政府采購人員的任職資格。政府采購關系到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責任重大,且專業性強,所以,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人員應當具有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制定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規定政府采購專業崗位任職要求。從事政府采購采購的工作人員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并符合專業崗位的任職要求。集中采購機構對其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教育和培訓,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采購法和相關法律、專業知識、商品知識等。對采購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定期進行考核。采購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任職。
4、依法獨立行使采購權。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必須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進行采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政府采購法的規定,要求采購人或者采購工作人員向其指定的供應商進行采購。
(三)其他部門的監督檢查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政府采購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其職責分工,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
1、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各當事人有關政府采購活動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各當事人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2、監察機關的監察。監察機關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3、社會監督。政府采購被譽為"陽光采購",應當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都有權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機關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問題的相關知識,本網站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咨詢,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進入律霸網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鑒定由誰來繳費
2021-01-02事故自行協商賠償協議
2020-12-16網上投訴能撤銷嗎
2021-01-17離婚后坐牢前妻孩子可以探望嗎
2021-03-24關于子女探視權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2020-11-19簡易程序案件的舉證期限由誰確定
2020-11-21能拿別人的房產證去做抵押嗎
2021-03-21為什么近年來中國夫妻離婚率在不斷的上升
2020-12-13債權被保全后是否可以轉讓
2021-03-25樓頂空間的所有權到底該歸誰
2021-03-21購房定金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12離婚房產確權訴訟需要被告到場嗎
2021-03-22房屋產權的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2021-03-22實習期企業解聘員工怎么補償
2020-12-24女職工孕期能不能被辭退?
2020-11-10意外保險一年多少錢
2021-01-01水路運輸貨物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1-20領失業金還在工作合法嗎
2021-01-21醉酒駕駛保險公司是否賠付
2021-01-18保險加保保全什么意思
202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