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止高空墜物管理措施有什么
1、在日常巡檢中,要隨時對公共場地和公共設施設備、窗戶及玻璃、戶外廣告牌和空調主機等戶外附著物進行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整改并登記在冊。
2、惡劣天氣期間,要告知業戶關好門窗,搬掉放在陽臺、窗邊等容易墜落的物品,防止高空墜物。
3、 對于物業公司針對高空墜物所做的工作,進行記錄與登記,作為工作證據進行留存。
二、高空墜物帶來的危害:
(一)衛生保潔難度:業戶將垃圾果皮等隨手丟出窗外,破壞環境衛生,給保潔工作增加了難度。
(二)業戶投訴:容易引發業戶之間的矛盾,并引起投訴;
(三)事故賠償風險:取證難是高空拋物的一大難題。物業公司做為管理方,每當高空墜物引發傷人或財產損失,往往會受到牽連,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失。
三、高空墜物
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來,高空墜物致人傷亡的案例不斷見諸報端,該類頑疾的久治不愈拷問著城市管理,也拷問著立法部門,事后賠償、追責問題能否妥善處理也給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帶來不小挑戰。
四、安全隱患
在一些居民樓尤其是老舊小區的陽臺,堆砌雜物、盆栽,甚至懸掛拖把等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有些空調外掛機上都堆有放著隨時有墜落風險的雜物。
這些安全隱患隨時都可能轉化為一起傷人事件。記者粗略梳理相關報道發現,2017年6月以來,僅媒體公開報道的重慶高空墜物事件就多達數十起。
為了避免因高空墜物傷人而導致經營風險,物業公司各項目部在日常管理過程中,要特別關注管轄范圍內的高層建筑可能出現的高空拋物的行為發生,同時杜絕一部分人高空墜物的行為,保障人民的健康,以及小區的和諧。
高空墜物傷人的歸責原則是什么
高空墜物歸責原則是怎樣的
高空墜物傷人的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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