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代位權訴訟的管轄問題,《合同法解釋》第14條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代位權訴訟之管轄與協議管轄、協議仲裁之協調問題
1、債權人與次債務人不能就代位權訴訟進行協議管轄、協議仲裁。首先,依據《合同法解釋》第73條的規定,債權人代位債務人向次債務人主張權利,只能通過法院的途徑進行,也即只能通過代位權訴訟的方式主張權利,這就排除了債權人與次債務人簽訂仲裁協議的可能性。其次,應當認為,債權人與次債務人亦無權就代位權訴訟簽訂管轄協議。
2、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之后,債務人與次債務人就他們之間的債權債務糾紛簽訂管轄協議或仲裁協議的,應認定對債權人不生效力,不影響代位權訴訟的繼續進行。但是,該管轄協議或仲裁協議對于債務人對次債務人所享有的、超過債權人代位請求數額的債權糾紛部分,應當具有法律效力。
3、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之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已經簽訂有管轄協議,應當如何加以協調之問題。這主要是指受理代位權訴訟的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與協議管轄的法院不一致時的情況,如果二者是一致的,則不存在需要加以協調的問題。
代位權訴訟的舉證責任
由于代位訴訟涉及多方當事人,存在多重法律關系,舉證問題相對復雜。但各方當事人仍必須遵循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
(1)債權人即代位訴訟中的原告應就其行使代位權的訴訟主張承擔舉證責任,主要包括:一是債權人對代位訴訟中存在的兩個合法債權債務關系須舉證證明,這是代位訴訟的前提和基礎,其中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次債務人尤其必須履行誠實協助的義務,不得故意偽造、隱匿證據,妨礙債權人舉證;其次,債權人應對其提起代位訴訟,實現其債權的保全的必要性舉證證明,特別是按合同法解釋規定,要明確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所附條件,兩項合法債權期限已屆滿,而債務人對次債務人尚未提起訴訟等等。
(2)債務人對債權人主張其行使債權的抗辯事由負舉證責任,對其與次債務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有關情況負誠實協助的證明責任;
(3)第三人即次債務人對其抗辯債務人的一切抗辯事由,如不可抗力、訴訟時效等,可以同樣對抗債權人,負相應的舉證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債權人要提起代位權訴訟的,必須在訴訟時效內提起,代位權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只有一份有法律效力嗎
2020-12-01民間借貸可以申請仲裁嗎
2021-02-15私營企業要求的最低人數是多少
2021-01-04股權轉讓時公司名下房產可否處理
2021-03-01公示催告申請后幾天催告
2020-12-05事實婚姻另一方能否分配遺產
2020-12-23男女沒辦理結婚證該怎么離婚
2021-01-22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未遂狀態
2020-12-29房屋抵押后可以設置居住權嗎
2021-01-06未成年精神病人監護人只能是其近親屬嗎
2021-03-07如何去法院辦理提存
2020-11-23合同已經達成怎么不成立
2021-02-13加工承攬合同免責協議有效嗎
2021-01-11胎兒能不能行使繼承權
2020-11-23治安案件人跑了怎么辦
2020-12-03欠錢不還開庭后如果名下沒有財產怎么辦
2021-01-09房產贈與的份額很少怎么收稅
2020-12-26房屋中介騙人有哪些手法
2021-01-30房屋做析產需要哪些資料
2021-03-25人在外地怎么賣房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