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債務轉讓協議怎么寫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規定:
債務轉讓必須征得債權人同意,債權人不同意的,該轉讓行為無效。締約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債務承擔中的相關問題,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甲方丙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有效,乙方受讓甲方債務,業經丙方同意。
《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轉移】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以上就是我國和債權債務有關的法律法規之中,對于借款債務轉讓協議應該怎樣書寫這一問題的相關司法解釋了,如果對于債權債務關系的問題還有想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當面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或者去相關部門了解。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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