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屬于公安機關管轄嗎
涉嫌挪用資金罪的案件應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涉嫌挪用資金罪的刑事案件,應該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而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規定,刑事案件一般應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所以在正常情況下,對于挪用資金罪管轄地為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
《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于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范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知道,涉嫌挪用資金罪的案件應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因此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是有當地的公安局管轄的,挪用資金是由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管轄。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請咨詢律霸網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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