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自首量刑標準是什么
受賄罪自首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關于自首的問題:
自首只是其中的從輕情節之一,不是所有自首的人都可以免除處罰,這要視受賄數額和情節來判斷是否符合免除處罰的條件,只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的,并且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才有可能免除處罰。如果受賄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有上述從輕情節的,也不能減輕處罰,更不能免除處罰,有可能從輕處罰。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綜合上面的知識,我們知道,對于貪污受賄而言,我們知道,自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罪行,但是這并不等于自首可以免除處罰,而有的罪行情節過于嚴重,自首也不給予罪行上的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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