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有暴露姓名算侵犯隱私嗎(《侵權責任法》于2020.12.31失效)
不算。就算公開姓名,一般只會涉及侵犯姓名權,不會涉及侵犯隱私權。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講民事權益范圍中包括了隱私權,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二、隱私權名譽權訴訟請求包括哪些
隱私權名譽權訴訟請求包括民事侵權要求相關的訴訟賠償,侵犯隱私權名譽權訴狀需要包含的信息:原告名稱、被告姓名、訴訟請求等,不僅人具有名譽權,法人也是具有名譽權的。當人的名譽權受到損害時,人人通常都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名譽。那么當企業的名譽受損時,就可以書寫此訴狀。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沒有透露姓名一般是不屬于侵權行為,所以說沒有透露姓名的行為并不是違法的,法律還是哪個也沒有這個規定,希望大家明白。以上這些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把圖片修改后算侵權嗎
2021-03-05對方違章停車發生刮蹭誰的責任
2020-12-18情侶同居算非法同居嗎
2021-02-13名下無房無車怎么強制執行
2021-01-27我國各省市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標準
2021-02-01離婚訴訟書可以寫得詳細點嗎
2021-03-09雙倍賠償金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29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的規定是什么
2021-03-17產品安裝免責條款怎么寫
2021-03-13繼承的方式有哪幾種
2021-02-15一房多租詐騙15萬,一房多租構成犯罪嗎
2021-01-16內部調崗申請
2021-02-17勞動爭議仲裁可以代替離職證明嗎
2020-11-18如何兌現投保人與保險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職責
2020-12-27離婚時保單應怎樣分割
2021-01-31大理洱源發生地震,地震保險是否可理賠
2021-02-21保險標的所有權轉移的認定
2021-01-25企業參加的財產保險包括什么
2020-12-06保險人如何先予支付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2020-12-19怎樣選擇保險代理人
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