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高空墜物事故頻頻發生,嚴重的還可能會造成人員受傷,造成不好的社會影響。高空墜物之類的意外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特別是涉及到個人的安全問題。那么,高空墜物傷人事故怎樣處理?下面就由小編來為你講解一下。
一、高空墜物傷人事故怎樣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有高空墜物發生傷人事故的相關法律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如果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涉事高層建筑全體住戶均存在加害可能性,應承擔補償責任。
而物業方方面:物業作為管理方,一旦發現小區內有高空懸置物或是高空擱置物品,應迅速作出提示,以免危險發生。同時讓業主能意識到高空墜物的危害性。還可以在有條件的高空墜物頻發的小區安裝電子眼,以留存提供有力證據,精準鎖定肇事者。一般而言,受害方若向承擔該小區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等維修、管理責任的物業公司索賠,如物業公司沒有盡到對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管理責任,物業公司應當擔責。
二、權責劃分:
首先,受傷者應該注意保全證據,對現場從各個角度進行拍照,保存好現場遺落物,注意聯系當時目擊者。同時,要報警求助。受傷者進入醫院救治,盡量向醫生進行詳細的描述,對砸傷事件要有明確的記載。對醫院治療、檢查費用、交通費用、誤工費等票據及證據要妥善保管。
尤其應確定侵權行為人,如果有視頻設備的小區,及時調取并保存視頻記錄。如果無法查明,前往侵權地居委會或村委會、街道辦等查詢了解相關業主信息,如仍然無法查明,及時申請司法機關調查取證。
此間,需重點考慮三點:侵權人、侵權事實、侵權人和受害者之間的關系。按《侵權責任法》規定,事故發生后,應該有責任人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承擔相應責任。事故發生后,應該由相應的管理方和業主方承擔責任。而這又主要依據業主與管理方簽署的相關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還有就是不能夠確定責任人。居民住宅樓墜物事件發生后,無法確認具體責任人,則應依據“公平”原則;樓層中可能與事件有關聯的住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之后,共同賠償人再按照過錯大小平均地劃分賠償責任。
應及時聯系當地警方,盡快確定侵權行為人。同時,在實際事故中可能會由于現場的復雜環境無法確定具體責任人等情況,解釋起來也會比較復雜。詳細可前往律霸咨詢相關專業法律人士以尋求幫助。
高空墜物傷了人由誰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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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致殘(6級)怎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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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覃濤律師,寧波高勝訴率、暢銷律師。浙江大學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全國律協會員,曾經任職法院,浙江中遠空運法律顧問。多年法律工作經驗,處理過眾多法律糾紛,為當事人挽回大量利益.覃律師法學素養深厚,精涉于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有著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在刑事辯護、民間借貸、經濟糾紛、婚姻繼承糾紛等方面尤其擅長,深得當事人好評。辦案過程中,覃律師堅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業原則,堅持依法辦事,公正維權的執業理念,不放過任何一個案件細節.不遺漏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不放棄任何一項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深得當事人的認可和支持。覃律師提供各類法律咨詢,法律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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