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品房禁止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9號: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商品房禁止轉讓包括哪些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根據我國相關規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或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等情況是禁止轉讓。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不服醫療事故鑒定怎么辦
2020-11-16孩子撫養權公證怎么做
2021-03-13采購人未公布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標準如何處罰
2020-12-11股權轉讓協議與增資協議區別
2021-03-17房產證是夫妻名字抵押貸款需要兩人簽字嗎
2021-01-13提出離婚賠償的條件有什么
2020-11-26轉合同工前兩年的實習期算工齡嗎
2020-11-08意外險購買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1-18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保險費糾紛案
2020-11-25人身保險合同的主體客體以及內容是什么
2021-03-08無證駕駛致人死亡,保險公司也應賠償嗎
2021-03-13該案中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0-11-10車險未生效可以退保嗎
2020-12-12龍卷風造成的財產保險公司賠嗎
2020-12-18保險合同中自動墊費條款的效力
2021-02-08財產保險合同中給付保險賠償金須遵守哪些原則
2021-01-01網上投保意外險為什么得不到賠償
2020-12-23保險合同法定解除權
2021-01-15運輸工具保險概述
2021-02-22保險公估人的作用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