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預售違約能否要雙倍賠償
房屋買賣在我國又分為商品房和非商品房(指自用房)買賣。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和出售的住宅,商業用房及其他建筑物。為了自用而自建或委托其他單位建設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不屬于商品房的范圍。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通常情況下,房地產轉讓必須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為前提,否則銷售行為無效,但國家對商品房買賣卻規定了預售制度,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并分期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它是商品房轉讓的一種特殊形式。當然,提前預售必然增大購房者的風險,國家為此規定了預售許可準入制度和預售登記制度(物權法規定)。同時,房地產開發商與商品房購買者之間的關系類同于經營者與消費者的關系,一定情形下應當參照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欺詐行為的加倍賠償規則。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買賣合同時,具有三類欺詐情形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一倍的賠償責任。
由上可知,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所以,商品房預售違約可以要求開發商加倍賠償。
二、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商品房預售時開發商有違約,具體開發商怎么樣賠償自己,應該要看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來定,并不是購房者要求多少賠償就能夠得到多少賠償。商品房預售違約另一方要求雙倍賠償但不知道是否允許時,可以來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先行給付醫療費起訴狀
2021-03-10黨員判刑可以免三年徒刑嗎
2021-01-12110可協調租房糾紛嗎
2020-12-04合作社債務誰承擔責任
2021-03-20公證處以外的人員能兼任公證員職務嗎
2020-11-24將分配的耕地作為宅基地建房,會被要求拆除嗎
2021-02-12酒駕出車禍私了要多少錢
2021-02-05怎樣打離婚官司,律師怎樣協助調解離婚
2021-03-17施工總承包單位要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嗎
2020-12-13人員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2021-01-30公司沒有陪產假違法嗎
2021-01-19勞動保護的措施有哪些
2021-01-05又一座僅供瞻仰的神龕——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解讀
2020-11-20保險合同到期按什么條款退款
2021-02-10車險騙賠都有什么特征判別
2021-03-19什么是人身保險
2021-02-07房屋財產保險費計算方式
2020-11-22買汽車保險時如何投保更安全
2021-02-05保險公司有哪些形式
2021-01-21貨車報保險要資格證嗎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