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強險的賠償金額結案時需要先墊付再拿發票報銷嗎
如果是為搶救受害人,先期墊付的醫療費用,墊付人可以拿上所有費用發票到保險公司進行報銷。
二、交強險理賠程需要什么資料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十九條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并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核定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
三、交強險理賠的流程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系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10交警電話,并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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