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一般不會判刑。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yè)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于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guī)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于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肖像權侵權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
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yè)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于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guī)定:以贏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于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為都會構成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因社會公共利益,可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會公眾人物肖像;
(2)為宣傳報道而使用參加游行集會、游園活動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當的輿論監(jiān)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緝犯罪嫌疑人或報道已判決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為肖像權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國家機關為執(zhí)行、適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為證據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為了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圍內使用他人肖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提前解除合同賠償多少
2020-11-08行政章屬于什么部門管
2021-01-05企業(yè)違反什么工會可以依法要求誰承擔責任
2021-01-02童工保護如何規(guī)定
2020-12-02殘疾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嗎
2020-11-11出資未到位股權收益如何確認
2021-03-16股權轉讓協(xié)議與增資協(xié)議區(qū)別
2021-03-17物權期待權的保護條件
2020-12-31無產權安置房繼承要繳稅嗎
2021-03-03家庭冷暴力
2021-03-05瀆職侵權犯罪構成要件
2021-01-10交通事故全責無力賠償怎么處理
2020-11-17海外購房與國內購房的差異有哪些
2020-11-26勞動合同主體變更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3-08離職補償金標準按照應發(fā)嗎
2021-02-15勞務外包的好處有哪些
2021-01-06交強險理賠怎么查勘和定損
2020-12-02建筑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
2020-12-13人身保險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17理賠程序如何處理
202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