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消費者在貸款買房時要注意做到“六不要”。
一、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
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存余額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余額即為零,這樣您的買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也就為零,這就意味著您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
按照買房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一年后提出,并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三、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
當您在借款期限內償債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工-行的客戶可向工-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款本金、利息,工-行就會受理您的延長借款期限申請。
四、貸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記告知義務。
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您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五、貸款還清后不要忘記撤銷抵押。
當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其他項權利證明前往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六、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
申請按揭貸款,銀行與您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作為借款人,您應當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據。
貸款買房畢竟不是小事,還是事先了解這些在北京買房貸款應該注意的事項,以免在貸款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不動產行政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2021-02-25知識產權入股公司解散可抵債嗎
2021-02-11店鋪租賃合同沒到期解約怎么賠償
2020-12-14贍養費能一次清嗎
2021-03-07律師調解婚姻糾紛應遵守哪些原則
2021-03-10擔保公司貸款需要抵押物品嗎,費用有哪些
2021-01-17載同事上班遇車禍判賠153萬之律師說法
2021-02-10解除勞動合同后是否要遵守競業限制
2021-03-10不帶薪年休假屬于勞動糾紛嗎
2020-12-17投保人身保險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2021-01-14保險法修改可圈可點
2021-01-16商業保險已賠償侵權人還需要賠償嗎
2020-12-06保險合同糾紛無證駕駛免賠嗎
2020-12-23地震死亡保險公司賠嗎
2020-11-18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概念是什么
2020-11-15怎么理解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不變
2021-03-14土地作價入股如何登記
2021-02-10拆遷安置回遷房公攤面積怎么計算
2021-01-13西城拆遷安置房可以繼承嗎,繼承需要哪些材料
2020-12-292020最新拆遷規定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