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免租最新政策是什么?
疫情免租的最新政策是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鼓勵在中央貸款貼息的基礎上,地方財政再予以進一步支持。鼓勵地方政府出臺相關財政扶持政策。充分發揮本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作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專項紓困資金,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各地結合本地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實際情況,依法依規減免稅款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推動出臺減免物業租金、階段性緩繳或適當返還社會保險費、延期繳納稅款、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和穩崗獎勵等財政支持政策,切實減輕中小企業成本負擔。已出臺相關政策的地區,要加強部門協調,推動盡快落地見效。
二、非疫情原因可以免租嗎?
雖然承租人可以合 的要求免租,但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對價在于享有對租賃房屋的使用權、居住權等權益。疫情發生后,對于短期的遲延復工、延長春節假期,也不會造成大部分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房屋的情況,在個案上無法構成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因此,作為個人承租人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法律上講不能因此強制要求房東減免房租。不過,承租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與房東協商,看房東是否同意減免或延長交租時間。但是,目前湖北省各市還沒有解除封城措施,部分人員可能被困甚至感染肺炎,該種情形要區別對待。對于圍困在湖北省的個人承租人,如果因政府措施導致長期無法返還或因感染未能康復,導致長期無法居住、使用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免或根據情況解除租賃合同。
需要明確的是,對于疫情期間可以免租的法律依據根本在于疫情屬于不可抗因素,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就需要對不可抗因素導致的無法支付租金等情況進行說明,后期可以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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