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肇事者,因三級傷殘,一審法院判47萬元,上訴費是8300元,我家很困難,9月18日我去二審法院立案庭已申請完了緩繳上訴費,法院說最多延長2個月,現在我有點事不明白想請教專業人員一一為我解答以下問題(謝謝):
1.現在我可否向法院要求重新鑒定傷殘?如果可以,在什么期間內去法院找那個部門?需要帶什么手續?(我在外地出的事,要是去法院還得坐火車)希望明確的說一下.非常感謝
2.在這2個月內,法院說開庭受理我家的案子,但是不叛結果,必須等我家把上訴費繳齊才叛結果?這個我不怎么明白,那受理案子,不判結果,原告方能同意嗎?(現在原告火急要我賠錢給他們)
3.在這上訴期間對方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要我們陪錢給他嗎?法院有權強制執行,拘留肇事者嗎?(謝謝了)
吉安律師解答:
1、你可以申請要求重新鑒定,但你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否則法院可能不會允許。2、向受理上訴的法官提交申請就可以了。3、如果你不交上訴費,法院可以視為你撤回上訴,那么一審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4、二審沒有結果之前,一審判決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他不可以要求強制執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為什么申請交通事故鑒定,可以申請交通事故鑒定的情形
2020-12-24國外土地征用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0-12-22養豬場污染如何處罰
2021-03-11刑事案件中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2020-12-26絕對控股的股東轉讓股權要通知他人嗎
2020-12-17哪些使用注冊商標行為應限期改正
2021-03-06盜用場地圖片侵犯什么權
2021-01-08辦理船舶抵押登記應提交哪些材料
2021-03-18傷殘評定人有哪些義務和權利呢
2021-03-13交通事故碰到人如何處理
2021-02-28贍養父母有標準嗎,具體標準是什么
2020-11-23一個人可以開房產中介嗎
2021-03-19夫妻唯一住房能執行嗎
2021-01-26成立小型勞務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2021-03-17經濟裁員能否獲得經濟補償
2021-02-24北京工資超過多少扣個人所得稅
2020-12-08從一起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糾紛案談起
2021-02-04人身保險合同主要條款有什么
2021-02-21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險合同返還保險費案
2021-03-12從保險法修改看保險消費者利益保護有什么
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