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產歸誰
永久建筑可以辦理產權證,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歸出租人所有。
租地蓋的房不能辦理房產證,原因如下:
1、 在租賃的土地上面即使蓋了房子辦理產權證也不是承租人的,因為我國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屬于地主,而且蓋房子還必須獲得地主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賃合同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終止租賃關系以后應該獲得補償就比較合理了。
2、《合同法》規定租賃合同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
3、永久建筑可以辦理產權證,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歸出租人所有。
二、租地建房拆遷有補償嗎
國家收取的叫做土地出讓金,就是一次性繳納70年的地租,一般作為當地政府的預算外收入,就是領導的小金庫,縣級以上才能夠收取,歸縣或者市財政,國家、省沒有份,村子、區也沒有。
因為國家是國有土地的所有者,所以,開發商除了對原來的土地使用人進行拆遷補償外,還要支付國家土地出讓金和土地收益金。
按照各地執行不統一,有的地區可以補償,按規定,只補給產權人,承租人只拿一定的搬遷補償費。
有關規定,超過面積有一定平方的優惠價,再超的按臨近樓盤均價,或者是評估價。
綜上所述,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產是歸出租人的。簡單的說,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地皮上建房子,建好后的房子獲得收益歸承租人,一旦合同過期之后,如果根據物歸原主的道理的話,房子是沒有辦法轉移的,而且承租人也沒辦法將出租人的地還原了。
?農民在耕地上建房屋違法嗎?
?簽包工包料建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農村自建房買賣有哪些條件,要注意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假離婚再復婚算二婚嗎
2020-12-28在暴力拆遷過程中遭遇的財產損失,被拆遷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2021-01-05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可以復議嗎
2021-01-18同業拆借,拆入資金可以用于投資嗎
2021-01-19繼承的方式有哪幾種
2021-02-15關于沈陽的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
2021-01-10哺乳期公司部門解散可以拒絕調崗嗎
2020-12-01對方不履行勞動仲裁裁定該怎么辦
2020-12-24五一假期加班不給加班費怎么維權
2020-11-20意外事故證明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2021-01-22家庭財產協議書如何寫
2021-01-092020年人身保險金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2020-12-02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有異議的理賠
2021-01-15交通車禍保險如何賠償,賠多少錢
2021-02-19保險合同中格式條款的效力
2021-01-26離婚時土地承包經營權怎么分割
2020-11-28土地承包經營權戶主有什么權利
2020-12-30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的管轄法院是什么
2021-03-07永久性土地轉讓合同是永久有效的么
2020-12-03對拆遷補償方案的復議怎么提出
20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