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醫療事故的標準是什么,發生四級醫療事故后應該怎么主張賠償,賠償的具體方法應該怎計算,本文就相關問題作相應介紹。
四級醫療事故標準:
1、雙側輕度不完全性面癱,無功能障礙;
2、面部輕度色素沉著或脫失;
3、一側眼瞼有明顯缺損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異物誤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內窺鏡下取出;
6、口周及顏面軟組織輕度損傷;
7、非解剖變異等因素,拔除上頜后牙時牙根或異物進入上頜竇需手術取出;
8、組織、器官輕度損傷,行修補術后無功能障礙;
9、一拇指末節1/2缺損;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無功能;
11、一足拇趾末節缺失;
12、軟組織內異物滯留;
13、體腔遺留異物已包裹,無需手術取出,無功能障礙;
14、局部注射造成組織壞死,成人大于體表面積2%,兒童大于體表面積5%;
15、剖宮產術引起胎兒損傷;
16、產后胎盤殘留引起大出血,無其他并發癥。
賠償標準:
1. 誤工費、陪護費的計算,以“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參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2. 傷殘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以“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為參照系。即: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3. 被扶(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以“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參照系。即: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而這3項指標,均必須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律霸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了解關于四級醫療事故賠償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什么是四級醫療事故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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