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評析】內蒙古典澤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生:《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在此案例中,吳女士家的客廳不屬于私密場所,保姆的工作也不屬于隱私,吳女士在自家客廳安裝監視設備的行為,沒有侵犯保姆的隱私權,不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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