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和樣板房不一樣怎么辦
開發商應當保證房屋的戶型結構、層高、質量和裝修等與樣板房一致,但幾乎沒人認為窗外景觀也應當與樣板房一致,由于不可避免的位置差異,這是開發商做不到的。
本案原告購房后發現窗外有高墻,阻擋視線,對于此嚴重影響居住感受的情節,開發商簽約時沒有提示告知,在沙盤模型中也未展示,購房者要求撤消合同還是有希望的,購房者也可以視舉證等案件具體情況考慮訴請要求降低房價。
但本案中原告提出的理由是與樣板房不一致,屬訴訟策略不當,以此理由起訴,很難說服法官撤消合同。
一夫婦在買房時沒有觀察新房周圍,按約驗房時發現該房與樣板房不一致而要求退房,近日,松江區法院認定房產公司無欺詐事實,判決駁回該夫婦的訴訟請求。
2008年2月,王女士與李先生夫婦看中**亮日房產公司建造的住宅,在售樓處看了小區沙盤模型,在售樓人員帶領下,參觀了房屋結構相同的樣板房,還到建樓現場看了房屋的北立面。同年3月,他們即向該房產公司購買了二樓的一套100余平米的住房,雙方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房屋總價款88萬余元。簽約當天支付房款26.8萬余元,第2個月支付了61萬余元。
房子和樣板房不一樣可以退房嗎
同年7月,王女士和李先生按約驗房時,發現該房屋的朝南次臥窗前有一堵高墻擋住視線,無法看到窗外景觀。為此他們非常不滿,認為房產公司事先沒有告知這一情況,購房時沒有讓其在室內看實房,是欺詐和隱瞞買房人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同年8月,王女士向房產公司發出一份“退房申請”,提出因系爭房屋與樣板房朝南次臥窗戶不一致的原因,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將房款予以返還。經與房產公司多次協商退房無效的情況下,2008年11月,王女士和李先生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被告返還原告購房款88萬余元,并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
房產公司認為,在購房時施工單位尚未將房屋的鑰匙交給被告,故被告無法帶買房者到房屋內部實房驗看,而且雙方簽訂的是預售合同,不實房驗看所購房屋并不違反有關規定。因此,被告并不存在欺詐的行為。
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對該房屋朝南次臥窗戶與樣板房不一致均沒有異議。但根據常理,在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樣板房應與購買房屋完全一致的情況下,樣板房僅是作為買賣房屋時的參考,應當允許樣板房與所購房屋因樓層、位置等不一致而有差異,原告對這些差異應當有合理的預見。在原告購房時,該房屋的外部現場已經明確,如果原告在購房時能對房屋窗戶的外部充分觀察,可以發現所稱的問題。被告提供的“鑰匙交接確認單”也顯示出房產公司直至2008年6月才取得該房屋所有樓層的鑰匙。原告并不存在重大誤解或被被告欺詐的事實,因此,王女士和李先生要求撤銷與房產公司簽訂的房屋預售合同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著作權使用費能否追繳
2020-12-24搶注域名算侵權嗎
2021-01-11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責任怎么辦
2020-12-22家庭暴力是怎樣構成的,及救助措施有哪些
2021-02-11老人死后農村股份誰繼承
2021-01-14行政訴訟超過半年沒有結案怎么辦
2021-01-03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1-03執行董事可以外聘嗎
2021-02-20買了飛機延誤險怎么賠償
2020-11-28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與保險合同條款解釋發生沖突應如何解決
2021-01-16胡某訴某起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0-11-29對內資保險公司誠信問題的深層思考
2021-03-0920天買230萬保險 一男子連續投保后神秘死亡
2021-03-16保險人未盡說明義務 相關保險條款無效
2020-11-15車險未生效可以退保嗎
2020-12-12失業保險不領取以后還可以拿嗎
2021-02-08企業財產保險最高額是多少
2020-12-19什么是車輛劃痕險
2021-02-18異地事故保險怎樣理賠
2021-01-02職場新人宜買短期險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