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
1、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2、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大額賠償法院會調解嗎
2020-12-15涉外離婚訴訟管轄權怎么確定
2020-11-20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是什么
2021-03-04擔保合同可以單獨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嗎
2021-01-26醉駕吊銷駕照后多久能重考
2021-03-01法院違法審理案件怎么找證據
2021-03-06房產部分贈與怎么收稅
2021-03-20為什么集資房要全款
2020-12-23房屋產權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2021-02-10在什么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2021-01-14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管轄是怎么規定的
2020-11-19保證保險合同與保證擔保合同有哪些區別
2021-01-01三者險理賠以修理為前提嗎
2021-01-11外資保險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嗎
2021-02-25外資保險公司動用保證金情節嚴重如何處罰
2020-12-20存款保險的主體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2021-02-22保險上當后如何維權
2020-11-09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2021-03-03解除保險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06關于印發關于規范保險公司章程的意見的通知內容是什么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