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多賣涉嫌詐騙罪嗎
一房二賣他是否構成詐騙,這個問題要分開來那個看。因為對詐騙這個定義,它存在一個刑法上的定義和民法上面定義的區別。
在刑法上如果這個房主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他隱瞞一房二賣這種情形,然后收取了購房者交付的相應合同款項的,而且這個款項又達到刑法規定的2萬元以上的,它是構成合同詐騙罪。對合同詐騙罪法律是規定應當是判處有期徒刑。還有處那個罰金的。
如果說這個行為它沒有那么嚴重,它僅僅是隱瞞了這個一房二賣,但是這個金額沒達到2萬元以上的,或者他也沒有收取那個購房者交付了相應的合同款項的,那么這種行為它是構成民事上的欺詐行為。對民事欺詐行為,按照合同法或者民法總則的規定,它是可以行使那個撤銷權,撤銷權它有一個注意的地方,就是要在一年之內行使,如果超過一年之后這個撤銷權它是無效的。
二、買方遭遇“一房二賣”,應怎么處理
房屋買賣合同關系成立后,房屋出賣人全面、正確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現,也是出賣人最主要的義務。但在一房二賣情況下,由于標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現出賣人同時履行兩個合同的情況。也就是說,出賣人在履行了一個合同后,對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產生違約問題。
如賣房者是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般人,對其違約的處理與法律適用。這種情況下,爭議的處理應以合同法作為基礎,向違約者主張違約責任。這時,不能主張懲罰性賠償責任,而只能主張返還購房款及利息并賠償損失。
特別注意,在“一房二賣”的情形下,當事人之間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要不違反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合同一經依法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對買賣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為避免出現一房二賣損害到自身利益,建議購房者在購買房屋時,簽訂買賣合同后,一定要及時去辦理網簽,防止“一房二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發生。
遭遇一房多賣購房者要怎么處理
關于一房多賣中介有責任嗎?
開發商一房多賣構成犯罪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驗資報告費用要給多少
2021-02-17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誰承擔
2021-02-22怎么合法有效的討薪討債
2021-01-07法院如何認定受脅迫的婚姻
2021-02-11六盤水計量糾紛仲裁檢定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2-31責任認定書一出來保險公司就要賠償嗎
2021-03-05第二順位繼承人能領到撫恤金嗎
2020-12-30事業編會被辭退嗎
2021-03-02集資房不補交超面積款會有什么后果
2021-02-16工作地點和用工單位改變可否賠償
2020-11-08勞動合同關系幾年內訴訟有效
2021-02-12運輸途中瓷器毀損由誰承擔責任
2020-11-23行政訴訟中,被告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調取證據
2020-11-10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形式如何確定
2021-03-12解除航程保險合同的限制條件是什么
2020-11-10保險合同代理代理方需要承擔哪些法律義務
2020-11-18保險合同各條款的變更和更正
2021-01-24保單是假的,由誰負責
2021-01-14保險公司銷售健康保險產品可搭售其他產品嗎
2021-03-21保險理賠多久到賬
20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