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損壞名譽權報警處理可以嗎
侵犯名譽權可以報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公民的名譽權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行為人用以下的方式來侵犯公民權利的,情節較輕的會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會被罰款五百元以下;對于情節較為嚴重的,會被拘留五日到十日,還可能被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具體情形有:
1、行為人用寫恐嚇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來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2、以公開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來誹謗他人的;
3、用捏造的事實來誣陷他人,目的是為了讓他人受到治安處罰或是刑事處罰;
4、以威脅、侮辱或是打擊 報復證人的;
5、以發送恐嚇、侮辱或淫穢信息等,次數較多,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行為人有偷窺、偷 拍、竊聽或是散布他人的隱私的。
二、名譽受損賠償多少錢
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除應考慮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外,還應當有適當的標準。
1、從侵害情節來考慮,侵害情節較重,造成較嚴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賠償。
2、從受害人的諒解程度考慮。如果責令加害人承擔非財產責任后,受害人能夠諒解,就說明受害人的精神創傷已經平復,可以不予以賠償。
3、從加害人認錯態度考慮。如果受害人諒解而加害人仍不認識錯誤,則不能因為受害人精神創傷的平復而對違法行為不予以制裁,仍應責令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名譽權侵權問題多發生在日常生活當中,具有一定的舉證難度,而訴訟程序中對證據的形式、內容均有要求,因此筆者提示,一旦發現侵權的情況,需盡早對關鍵證據進行搜集和整理,將能夠證明侵權事實的證據進行固定,根據審判實踐,法院一般都會認定公證證據的效力,故建議在公證人員的陪同下,對相關網頁、視頻、音頻等進行保存。
名譽權糾紛開庭后裁決時間多久?
對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如何認定
名譽權侵犯糾紛賠償數額怎么確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叫做離婚自由
2021-01-15連帶責任是否關系到子女
2021-02-07訂立勞動合同程序怎么規定
2020-11-28公司必須要和員工簽勞動合同嗎
2021-03-23買賣合同要注意什么
2020-11-30購買人壽保險時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1-02-07保險合同中的告知義務的性質是強制的嗎
2020-12-25人身保險合同立法中亟待完善的幾個問題
2021-03-15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民事判決書怎么寫
2020-11-20旅行保險怎么買
2020-12-21保險公司給予全額賠償后車主還能轉讓殘車嗎
2021-02-09車禍致殘的理賠項目有哪些
2021-03-11互聯網保險怎么分紅
2020-12-28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保險合同是否還有效
2021-03-25關于熊孩子小區內刮花車案件分析
2021-03-15新保險法增加哪些規定
2021-01-05保險理賠需要哪些流程,保險理賠的原則有哪些
2020-12-05公眾責任險投保的意義
2021-01-23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限分別是多少
2021-01-26禁養區拆遷不給補償怎么辦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