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要求保管人幫忙保管易爆危險物品,保管人首先應該讓對方提供相應的資料以及物品的性質說明,對方無法提供的,保管人最好拒絕對方的保管請求以免造成損失。同時,如果保管人不具備保管條件而擅自替別人保管易爆危險物品時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
存貨人違反前款規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倉儲物,也可以采取相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保管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具備相應的保管條件。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無施工許可證工傷保險賠償嗎
2021-03-23告行政機關時行政機關來取證不給要承擔責任嗎
2021-03-10公司股份是否應當作為婚前財產進行分割?
2021-02-03哪些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2021-02-28房屋遺產繼承立案執行多長時間
2020-12-09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協議書
2020-11-20擔保合同關系能否主張侵權責任
2021-03-01學歷造假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2020-12-13異地買房如何提取公積金
2021-01-23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
2020-12-21建設項目工程保險費
2021-02-02如何理解一切險保險合同
2020-11-23保險公司不承擔或者免除承擔責任的情況
2020-12-25如何定性保險利益
2020-12-03是履行財產保險合同的首要原則是什么
2021-02-03傷害保險 AccidentalInsurance
2020-11-08工業土地分割轉讓嗎
2021-01-26門面房拆遷補償費用主要有幾項
2020-11-262020年城市房屋拆遷補償項目有哪些
2020-12-25房屋拆遷簽了模擬拆遷合同半年了錢還沒下來怎么辦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