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什么情況不立案
涉案金額小于三千的,不立案。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綜上所述,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詐騙數額是定罪量刑的必須要件。且有幾個數量標準,分成幾個量刑幅度。我國每個地方的詐騙罪量刑標準不盡相同,具體看各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如果對詐騙罪立案標準還有問題的歡迎來律霸網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租房怎么提取公積金,違規提取公積金怎么處罰
2021-02-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公證活動相關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解讀之二
2021-02-12涉外婚姻出生證明如何辦理
2021-02-21立約定金合同沒有主合同內容合法嗎
2020-11-30強奸罪需要什么證據才能定罪
2021-01-26房屋遺產繼承需要進行公證嗎
2021-03-16銀行卡被司法凍結了,公安局會聯系嗎
2021-03-08人員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2021-01-30休產假期間社保斷一個月如何處理
2021-03-20勞動糾紛多久過期
2020-12-15被他人撞骨折可以走自己的意外險嗎
2020-12-27工程保險費的風險因素有哪些
2021-02-15保險金賠付可否根據約定由第三人代為履行
2020-11-12事故第三者可否起訴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2021-03-06生存保險可以買嗎,生產保險與死亡保險的區別是什么
2021-03-09投保欠費的理賠
2020-11-30承包林地需要注意些什么
2021-01-30南京拆遷安置房登記辦理文件
2020-12-10拆遷時未簽協議先交房合法嗎
2020-11-27量房子就是要房屋拆遷嗎
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