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4.委托書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二、辦理委托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托書是委托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時才能生效。
6.轉委托人要有轉委托權,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相關知識補充
公證書“有”轉委托權是指該公證書有再次轉委托給其他人的權利。
“有”轉委托權,由委托人信任被委托人而變成了信任自己可能毫不知悉的被轉委托人,委托人承擔的責任和后果變成了要承擔被轉委托人辦理委托事項的責任和后果。因此,委托人是否賦予被委托人轉委托權是辦理委托書公證的一項重要告知內容。辦理委托公證時,公證員應當告知委托人轉委托權的法律意義和后果,同時告知賦予轉委托權比委托權要承擔更大的風險,以便當事人在辦理委托公證時慎重選擇。
希望可以幫您解決相關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本網進行律師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域名相似是否構成侵權
2021-02-03投資公司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2020-11-13限期拆除是行政處罰嗎
2020-11-08五保戶的監護人是誰
2021-03-09出軌生子財產怎么處理
2021-03-03老人已去世能要贍養費嗎
2020-12-29小區樓頂使用權歸屬誰
2021-03-16房地產評估的原則
2020-11-30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
2021-01-29什么情況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
2020-12-24掛靠車輛出事故的保險費保險公司賠不賠
2020-12-12固定資產火災保險事務處理準則
2020-12-24開車撞傷路人保險人只賠醫保部分怎么辦
2020-12-22財產保險合同主要履行什么原則
2020-11-13人壽保險的基本概念和原則
2020-11-15保險經紀人 Broker
2020-11-15復效
2020-11-14戶主為國家干部戶主代表全家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嗎
2020-11-26土地承包合同樣本
2020-12-09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是否一并處分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