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專利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它既侵害了國家專利管理部門的正常活動,也侵害了單位或者個人的專利權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不僅需要在法律上明確規定允許和保護科技發明創造的專利權,以鼓勵發明創造,維護專利權和國家的利益,而且侵權行為不斷發生,也需要法律保護專利權人和國家的專利權益。因此,對于假冒專利侵犯他人的專利權和國家的專利管理制度構成犯罪的行為予以打擊是必要的。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專利管理法規規定,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內,假冒他人或單位已向國家專利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經審查獲得批準的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的所有人和持有(即專利權人),享有專利的獨占權和專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非經專利權人許可,除法律規定以外,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方法。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專利侵犯他人專利權而仍故意實施該行為。對于過失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于犯罪的動機則多種多樣,有的為了營利,有的為了獲取榮譽,有的為了損壞他人名譽等等,但無論動機如何,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的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分為四方面,即客體、客觀、主體和主觀方面。一般構成此罪的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主觀上必須要是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專利侵犯他人專利權而仍故意實施該行為。如果您還想了解假冒專利罪量刑處罰等其他方面的內容,可以直接咨詢我們律霸網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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