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
在本罪之罪與非罪界限的認定中主要應注意本罪與一般走私違法行為的界限。走私偷逃應繳稅額達到5萬元的,構成本罪,未達到這一數額標準的,屬于一般走私違法行為。
2.本罪與其他走私特定物品犯罪的界限
二者的區別就在于犯罪對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假幣、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國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穢物品、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毒品等特定物品的,按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罪等罪定罪處罰;走私上述特定物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貨物、物品的,按本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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