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等的規定,結合法律實務和生活實踐,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于職工的勞動人事關系、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二、離婚時如何分割夫妻共同房產
法院在處理離婚時共同房產一般堅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時照顧、保護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權益。具體有如下規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妻婚后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3、雙方對夫妻共同房屋的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一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一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4、婚時夫妻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是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該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當事人仍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的除外。
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有,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定,不能直接主觀的認為屬于共有的還是個人的。而在對房產作出處理的時候,雖然是個人的房產,但是在婚后房子升值了。另一方無法要求對房產本身進行分割,但是就婚內的升值部分,卻是可以主張離婚的時候進行分割。
婚后賣掉婚前房子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關于公積金買房是夫妻共有財產嗎
婚后買房寫女方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離婚中偷拍偷錄能作為訴訟證據嗎
2021-02-23招用童工要承擔什么責任怎么劃分
2021-02-28銀行可以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嗎
2021-03-01被狗咬傷誤工費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01簡易程序和一般交通事故認定書有什么區別
2021-02-05表見代理的法律規定主要有什么
2021-02-01繼承的房子再贈與別人會交稅嗎
2021-03-24單位的資金可以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嗎
2021-02-15合同擔保概述
2020-12-07什么是涉外繼承?
2020-12-19房屋轉讓居間協議范本
2021-03-18為什么要簽訂勞動合同?
2020-11-24同居有經濟補償嗎
2021-02-13公司裁員如何賠償
2021-02-27認定勞動關系司法解釋三規定是什么
2021-02-05公司稱已繳納社保卻未交如何處理
2020-11-08[案例]:碰到勞務欺詐,求職者該怎么辦?
2021-01-02人身保險合同多久未支付保險費合同失效
2021-03-01保險的特點都有哪些
2021-02-13火災保險賠償賠償標準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