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省、地(市)、縣黨政機關的人員編制,經過1982年到1984年的機構改革,都已核定。區、鄉、鎮黨政機關的人員編制,由于進行公社改鄉的工作,尚未核定。目前,全國建鄉工作已經全部結束,需要對區、鄉、鎮的人員編制加以核定,實行定編定員,這對于加強編制管理,防止區、鄉、鎮機關的膨脹,促進農村基層政權的建設和各項工作的開展都有重要的意義。經中央書記處、國務院同意,現將審定區、鄉、鎮黨政機關人員編制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審定區、鄉、鎮黨政機關人員編制,要堅持黨政合理分工、政企職責分開的原則,認真貫徹精兵簡政、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精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上述原則精神以及規定的人員編制的標準和范圍,負責具體審定工作。不得超標準配置,不得縮小或擴大行政編制的使用范圍。審定結果報國務院備案。
作為縣派出機構的區,除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地區和管轄范圍過大、鄉鎮數量過多的地區外,一般不設,以減少管理層次。設鎮的地方,不再設鄉政府,由鎮管村。
二、審定區、鄉、鎮黨政機關人員編制的標準,主要是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人口密度(即每平方公里的人口數)確定。具體標準如下:農村人口密度在300人以上的,編制控制在人口的1‰左右,最高不得超過1.3‰;2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編制最高不得超過1.5‰;100人以上不足200人的,編制最高不得超過1.7‰;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編制最高不得超過2‰,不足50人的,編制最高不得超過2.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核定編制總數,應當結合地方實際情況,統籌兼顧,合理分配;對人口稀少和邊遠地區的區、鄉、鎮人員編制,可適當予以照顧。
三、區、鄉、鎮黨政機關的人員編制范圍包括:黨委正副書記,正副區、鄉、鎮長以及有關民政、財政、青年團、婦聯等人員。不包括編制單列的公安、司法人員和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以及縣以上各級機關派駐在區、鄉、鎮的各種機構的人員。區、鄉、鎮的黨、政領導干部一般不要交叉兼職,其他人員分工不宜過細,不要求與上級部門對口,可設些小組進行綜合管理,不要一事設立一職。
四、實行定編定員。區、鄉、鎮黨委一般設正副書記各1人;區公所一般設正副區長各1人,鄉、鎮政府一般設正副鄉長、正副鎮長各1人,特大的鄉、鎮可再增加副職1人。其他工作人員,根據編制限額,結合地方實際,合理分工,明確責任。
五、區、鄉、鎮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原則上使用行政編制,其經費由地方財政開支。今后不得長期借用企事業單位的人員從事行政工作,不允許在編制以外招聘人員。不論使用何種經費開支的人員,都必須控制在按標準確定的編制總數以內,不得突破。通過定編定員,對現有人員進行調整,超編的要精減,并注意做好被精減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置工作。
六、鄉鎮機關除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規定通過選舉產生的領導人員外,對其他鄉鎮干部要逐步實行聘用制,目前先在農村補充的新干部中試行,具體辦法另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決定
2015-08-29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3修訂)
2012-10-26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2009-06-27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失效]
1970-0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1998)
1998-11-04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2004)
2004-08-28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1992-04-0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1982-08-2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80-09-10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1980-02-21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1982-12-10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已修訂)
1992-04-3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準備工作機構的決定
1993-03-31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使用暫行辦法
1996-08-1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
1999-01-16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組成的補充規定
2002-06-29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2006-03-15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16修訂)
2016-02-06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2017修訂)
2017-03-01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2019-04-20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外國衛星傳送電視節目管理辦法(2018修正)
2018-09-18浙江省電網設施建設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
2014-07-1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 (2011修訂)
2011-01-0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貫徹落實“約法三章”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的意見
2013-11-2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07-1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3-05-17國務院關于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
2013-03-19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
2013-02-0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2-05-15國務院關于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
201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