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債發生的最重要原因,而在民事商事領域里奉行的是“契約自由”等原則,所以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均由合同約定。可以說,合同就是當事人權利的“圣經”。認真對待合同,其實就是認真對待自己的權利。
一、合同形式問題。盡管法律規定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但對于重大交易,從交易安全和證據學的角度考慮當事人還是采用書面形式,避免雙方權利義務約定不明和出現糾紛時舉證困難。合同的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對原合同作出了補充或變更,那么最好就補充和變更部分簽定一份新的書面協議,作為原合同的附件。
二、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主要是約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法,所以萬萬不可大意。《合同法》規定了15種有名合同,并對各種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了指引性的規定。但我們前面說過,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是由當事人自主約定的,法律一般并不干預,所以像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地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驗收方式和標準、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風險的轉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法等合同的基本條款雙方一定要全面仔細考慮并詳加約定,防止出現陷阱和漏洞。對于由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條款文本,更要多加小心。因為這些格式合同/條款基本都存在對提供格式合同/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對那些不利于自己的格式合同/條款最好是簽定補充協議,使合同符合公平原則。
合同是債發生的最重要原因,而在民事商事領域里奉行的是“契約自由”等原則,所以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均由合同約定。可以說,合同就是當事人權利的“圣經”。認真對待合同,其實就是認真對待自己的權利。
一、合同形式問題。盡管法律規定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但對于重大交易,從交易安全和證據學的角度考慮當事人還是采用書面形式,避免雙方權利義務約定不明和出現糾紛時舉證困難。合同的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對原合同作出了補充或變更,那么最好就補充和變更部分簽定一份新的書面協議,作為原合同的附件。
二、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主要是約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法,所以萬萬不可大意?!逗贤ā芬幎?/span>15種有名合同,并對各種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了指引性的規定。但我們前面說過,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是由當事人自主約定的,法律一般并不干預,所以像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地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驗收方式和標準、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風險的轉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法等合同的基本條款雙方一定要全面仔細考慮并詳加約定,防止出現陷阱和漏洞。對于由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條款文本,更要多加小心。因為這些格式合同/條款基本都存在對提供格式合同/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對那些不利于自己的格式合同/條款最好是簽定補充協議,使合同符合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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