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庭;
廣東金日律師事務所接受增城XX服裝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羅學源律師為增城XX服裝有限公司訴增城市新塘XX服裝有限公司、唐X蘭、陳X蓮的委托代理人。經過庭審,本律師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一、關于原告的主體資格問題
原告系一服裝有限公司,其營業執照上所載經營的范圍包括了繡花加工,因此其對外進行繡花加工是合法的,并未超出經營范圍。由于其對外繡花加工的業務均是與其他服裝公司進行,而公司本身也是服裝公司,為了避免同行之間不至于服裝生意競爭而影響該加工業務,原告對外接受繡花的業務,均是以精品繡花廠的名義承接加工。這個情況原告已經向法院作出了說明,而且對數單是由原告持有,并沒有第三人對此主張任何權利。精品繡花廠在工商部門沒有登記,原告后來也向法庭提交了經過公證的攝像資料,完全可以證明精品電腦繡花廠系原告所有。因此,該對數單上的權利理所當然應當由原告享有。
二、關于唐X蘭、陳X蓮的情況說明問題
被告二唐X蘭、被告三陳X蓮在5月12日即開庭當日各自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情況說明。情況說明中,唐X蘭承認了對數單均系由其書寫,對此原告沒有異議。但唐X蘭提出其系精品繡花廠的員工,這一點純屬作偽證。現原告提出五點意見足以證明唐X蘭系被告一的員工:
1、原告起訴時在起訴狀及地址確認書中對被告二唐韋蘭提供的地址均是“增城市新塘XX服裝有限公司員工,住廣州增城市新塘鎮太平洋工業區內XX號廠房XX(該地址系原告登記注冊的法定地址)”。現唐X蘭向法庭提交了情況說明,說明其已經收到了原告的起訴狀副本及傳票等材料。法院只能按原告起訴時提供的地址去送達的,不管是被告一的工作人員還是唐X蘭本人簽收,均證明了其是被告一的員工。唐X蘭承認對數單系其所寫,訴訟材料又是在增城市新塘XX服裝有限公司內被簽收的,這也證明了被告的“增城市新塘XX服裝有限公司”并非“廣州增城市新塘鎮XX服裝有限公司”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2、唐X蘭說其系精品繡花廠的員工,對數單所記載的金額是其與精品繡花廠的老板對的數。但為什么其不在其他紙張上書寫,而是在印有抬頭為“廣州增城市新塘鎮XX服裝有限公司”名稱的便箋紙上書寫對數單?這明顯不能自圓其說。
3、唐X蘭除了提交該份情況說明外,沒有提交任何與精品繡花廠有勞動關系的其他書面材料,僅憑一紙情況說明,證明不了其是精品繡花廠的員工。
4、因XX公司與XX公司系兩個公司,一套人馬。唐X蘭、陳X蓮與(2006)增法民二初字第729號案件中的劉X芬提交的情況說明手法如同一轍,提交的時間均為5月12日,且均未出庭。出示證據的手法如此雷同,明顯有偽造之嫌,懇請法庭查明。
5、唐X蘭在原告向被告一提供的繡花加工款式樣品單上每一張均有簽名。
由上可知,唐韋蘭向法庭提交一份部分虛假的情況說明,是一種妨礙訴訟的行為。但其提交的情況也從側面證明了其系增城市新塘XX服裝有限公司的員工,向原告出具了真實的對數單。
三、被告辯稱“實付”為“實際支付了”是狡辯
對數單中的“實付”意思是“實際應當付”,對數單上方有個合計,然后對一些繡爛的或者次品的扣除部分金額,就得出實際應當付的數額。對數單僅是雙方在生意往來中對金額進行對照,如果已經支付了款項,按常理應當是書寫支付單,而不是對數單。因此,被告辯稱“實付”是“實際支付了”是有悖常理的。
綜上所述,原告為被告一的服裝產品繡花加工,被告一的員工被告二向原告出具了對數單,并簽了名,雙方是構成債權債務關系的,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加工費157502元。懇請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以上意見,敬請采納。
代理人:羅學源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本案一審敗訴,本律師上訴,二審對本案改判了,支持了原告13萬余元)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認定連續工齡
2020-01-06何時行使陳述權和申辯權?
2020-03-04駕車接應竊賊是否涉嫌犯盜竊罪?
2020-03-09離婚財產分割代理律師如何收費
2020-03-17寄存人在特定情形下的告知義務
2020-04-02分居情況的證明材料
2020-04-03未成年搶劫怎么判刑
2020-04-08婚后有必要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2020-04-09壟斷競爭的特點有什么
2020-04-10房屋租賃五大注意事項
2020-04-17廉租房的申請條件你知道嗎?
2020-04-18暑假工加班期間,工資該如何算
2020-04-22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如何判定
2020-04-23房屋繼承有糾紛,妥善處理是關鍵
2020-04-26民間借貸糾紛法院如何判
2020-04-27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怎么樣的?
2020-04-27債權轉讓的規定有哪些?
2020-04-27論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認定和界限
2020-04-27樓下鄰居裝防盜欄是否侵權?
2020-04-28上門女婿離婚如何分割財產?
2020-04-28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權怎么判決?
2020-04-30收入減少能減少孩子撫養費嗎?
2020-04-28如何認定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2020-04-29夫妻個人債務通常包括哪些?
2020-04-29子女撫育費數額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2020-04-29詳解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2020-04-30離婚子女撫養權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2020-04-30精神病人犯罪,需要負責嗎
2020-04-30有哪些技巧有利于女方爭取子女撫養權?
2020-04-30商品房過戶需要交多少稅?
2020-05-01重婚罪離婚應該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2020-05-02變更子女撫養權起訴狀怎么寫?
2020-05-02子女撫養費訴訟時效一般多久?
2020-05-02夫妻離婚選擇哪種方式比較好一些?
2020-05-03精神病人感情破裂可不可以自動離婚?
2020-05-03離婚所涉及的財產一般包括哪些?
2020-05-03酒駕撞死人后逃逸會被判多久
2020-05-03夫妻離婚子女撫養權歸男方都有哪些情形?
2020-05-04對方有婚外情能離婚嗎?如何辦理離婚?
2020-05-05離婚后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提起訴訟?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