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兩個人締結婚姻時,也就意味著雙方要忠誠于彼此,若是一方婚內心系旁人,那就是對婚姻的不忠,一個不忠的人,可能會讓多年維系的婚姻土崩瓦解,而那個被愛人背叛的人無疑是可憐的。
10月7日,貴州江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嫌侮辱的刑事案件,一名徐姓女子被丈夫背叛,出軌她人,這個她還不是別人,是自己孩子幼兒園的老師,老師出軌孩子爸爸,著實毀三觀。
當徐某聽說丈夫與另一名女子存在不正當關系時,便去丈夫居住的房間附近蹲守,某天,徐某發現丈夫離開房間后房內還有人,就打電話叫來了自己的3個好姐妹幫忙,等進去房間才發現是姚某,也就是孩子的幼兒園老師。一時之間,徐某憤怒無比,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姚某進行了毆打,還將帶來的胡椒粉灑在姚某的身上,徐某覺得這樣還不解恨,故提出脫光姚某的衣服,并將姚某身上隱私部位暴露在外拿去游街。4人明知當天是趕集的日子,行人比較多,還將全身赤裸的姚某拉去游街30分鐘,期間徐某等人還拍攝視頻發布到多個群,還被不少圍觀群眾轉發。
事后,姚某的男友得知了這一情況,并立即報警,要求警方追究侮辱姚某的人,讓侵犯姚某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徐某等4人以暴力的方式公然侮辱他人,其行為已經構成了侮辱罪,徐某作為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另外3人系從犯,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
對于這樣的判決,有的人表示支持,認為小三可恨,破壞他人婚姻,活該被這樣對待。也有的人表示不理解,出軌的是自己的丈夫,罪魁禍首也是他,為什么只找小三的麻煩,不應該兩個一起收拾嗎,還有,收拾小三可以,但沒必要用這樣的方式方法,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到頭來卻成了施暴者,還要承擔牢獄之災,得不償失啊。
小編個人覺得這起事件的三者都有過錯。
姚某,本身是一名老師,教書育人,給孩子樹立榜樣的,卻選擇插足別人婚姻,本身就不對,其價值觀是有問題的,很多家庭都是因為小三的破壞,家不成家,妻離子散。從道德上來講,小三是該被收拾,如果我國法律有針對小三的處罰,是不是就會少一些使用暴力發泄自己心中怒氣的人。因為小三的存在,只是道德上被人們指指點點,并不會受到實質性的懲罰,所以,才會有那么多人為此甘之如飴。
徐某的丈夫,小編覺得這個人才是最可恥的,如果他忠于婚姻,無視誘惑,好好愛自己的妻子,怎會給別人插足自己婚姻的機會,又怎會令兩個女人都受到傷害。真正的罪魁禍首在事情發生后全身而退,兩個女人一個被判了刑,一個要承受侮辱和身體之痛,若是我國法律能夠約束出軌者,一旦出軌就被判刑,是不是就會減少婚內出軌的幾率。
徐某,該事件的受害者,被丈夫背叛,將心中的怒火與恨全部發泄到第三者身上,并采用暴力手段報復第三者,心中的恨是發泄出來了,卻把自己賠進去了,這樣的做法著實愚蠢了些。正確的做法應是讓丈夫和小三遭受懲罰,自己才是該置身事外的那個人。
婚姻需要兩個人的共同努力,而非一個人默默的支撐,一方有了別的心思,另一方則會受到傷害,所以,既然選擇了某個人作為自己的另一半,就要一心一意的對待。還有,插足別人婚姻,著實可恥,人世間,好的男女千千萬萬,何必去追求別人用過的呢。
本文由律霸平臺小編撰寫發表,若您生活著有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問題,可咨詢律霸專業律師詳細了解。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朱星律師2009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管理學學士,中級經濟師、中級審計師,中國法學會會員,2009.07至2010.04:六盤水市廣播電視大學從事國際經濟法等課程教學工作;2010.04至2013.04在盤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從事授信審查、信貸主管、法律審查、風險管理等工作;2013.04至2018.05在貴州銀行從事法律、風控、內審、消保工作;2018.05至今任貴州八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專職律師,主攻知識產權、不動產、文化娛樂、互聯網、金融財稅、建筑工程等行業(領域)法律實務,2015起組隊研究新四板、新三版法律實務。
商標侵權的量刑標準
2020-02-26創業初期,法律為您保駕護航
2020-03-16公證與打官司的區別
2020-04-09離婚請律師的費用和方式
2020-04-09八級傷殘的認定標準,快看過來!
2020-04-11老賴,怎么治?
2020-04-14商標侵權慎解決,案件準備是關鍵
2020-04-16醫療鑒定過程多,因果分析很重要
2020-04-16勞務派遣中的損害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2020-04-17女性哺乳期可以離婚嗎?
2020-04-24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的相關問題
2020-04-26房屋繼承費用最新政策來啦
2020-04-26侵犯商業秘密罪的量刑
2020-04-29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認定標準和界限
2020-04-29哺乳期可以協議離婚嗎
2020-04-29離婚之中孩子撫養權怎么判決?
2020-04-30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2020-04-30夫妻婚前財產包括哪些?
2020-04-30玩忽職守,會有什么嚴重后果
2020-04-30關于懷孕期間離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0-05-01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繼承權?如何上戶口?
2020-05-01變更撫養關系案件的依據是什么?
2020-05-02離婚訴訟中要怎么樣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2020-05-02如何收集證據更加有利于爭奪子女撫養權?
2020-05-02夫妻離婚子女撫養權一般怎么判?
2020-05-03辦理離婚手續不予受理的情況包括哪些?
2020-05-05網貸不還會怎樣?
2020-05-05已懷孕結婚登記手續流程是什么
2020-05-05誰能夠做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2020-05-06單位不給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解決
2020-05-06工傷七級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2020-05-06在工地受傷了有必要馬上報警嗎
2020-05-06房屋未入住,可以不交業務費嗎?
2020-05-07收養關系成立需要什么條件?收養關系如何認定?
2020-05-08子女撫養費有哪些法律規定?不支付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0-05-08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怎么分擔?如何請求減免?
2020-05-08離婚以后發現對方存在隱匿變賣財產行為怎么處理?
2020-05-10房貸提前還款是否劃算
2020-05-10如何辦理臨時身份證
2020-05-11民間借貸利息多少才合法
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