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確定居間合同的履行地(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居間合同的履行地未約定,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仍不確定的,一般在收貨貨幣所在地進行。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質量、價格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對有關合同的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對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履行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具體標準履行。(2) 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合同訂立地的市場價格執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在貨幣支付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履行其他標的的,履行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地點進行。(4)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5) 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以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 履行費用負擔不清的,由履行義務的一方負擔。三是合同生效后的最新情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同雙方對質量、價格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10條,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規定或交易習慣確定。(1)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執行行業標準;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執行推薦性國家標準;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執行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具體標準執行。(2) 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合同訂立地的市場價格執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在貨幣支付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履行其他標的的,履行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地點進行。(4)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應當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5) 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以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 履行費用負擔不清的,由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履行費用的,由債權人承擔。
我們可以了解到,中介合同實際履行的地點一般是安裝合同的約定地。合同沒有約定的,一般在收款貨幣所在地履行。以上均為律霸組織的相關內容。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與傷殘等級賠償的關系是什么
2020-11-11關于事實收養關系的法律規定
2021-01-03逾期不履行合同怎么界定
2020-12-31哪些合同屬于無效的勞動合同
2021-02-18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愛人簽可以嗎
2020-12-11勞動者突然離職,工資還要結算嗎
2020-12-03實習期毀約有什么后果
2021-01-11勞動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2020-12-04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否屬于商業險
2020-12-12飛機因天氣原因延誤有賠償嗎
2021-02-10車險理賠中的常見問題
2021-01-07司機在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險公司是否應理賠?
2020-11-19保險公司全險賠償范圍
2020-12-18網絡保險的發展對策有哪些
2020-11-14保險公司賠付不及時,需要賠償其損失嗎
2021-01-22香港騙子雇內地人挖眼自殘騙保險金
2021-01-05怎樣選擇理想的保險公司?
2021-01-24集體所有土地轉讓的類型有哪些
2020-12-08集體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
2021-02-02拆遷房產證能改名字嗎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