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什么?《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擔保法》將于2020年12月31日生效。屆時,這一規定將被民法典取代,相關司法解釋也將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如下:。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后,才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者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只有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抵押或者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應當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記或者轉移占有的,應當辦理登記或者轉移占有手續。反擔保適用擔保原則、擔保方式、擔保標的和擔保類型。反擔保的方式主要有擔保、抵押和質押。相關知識:應設置反擔保的類型。1房地產抵押反擔保:房地產抵押反擔保是抵押權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并有權將房地產處置給擔保人的一種反擔保方式。房地產抵押應當依法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機械設備抵押反擔保:機械設備抵押反擔保,設備抵押反擔保是被擔保人或第三人對擔保人合法擁有設備的一種反擔保。抵押設備必須權屬清楚、價值高、易于兌現、發票等所購票據齊全、與設備型號相符。一般設備抵押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海關監管的設備,經海關批準后抵押給特定的抵押權人,并辦理相應的抵押登記。自然人擔保反擔保:自然人擔保反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一種反擔保。自然人擔保可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反擔保中使用的自然人擔保僅限于連帶擔保。作為反擔保,擔保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清償債務能力的自然人,主要是被擔保人的主要股東、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者或者其他與被擔保人密切相關的個人。
4。股權質押反擔保:股權質押反擔保是指被擔保人依法將企業股權質押給擔保人的一種反擔保方式。股權質押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
5。存單質押反擔保:存單質押反擔保是保證人或第三人將保證人依法持有的存單質押給保證人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存單出質應當在存單所在銀行辦理核銷質押手續。
可以看出,設立反擔保有五個條件。如果你想建立反擔保,你需要清楚地了解它。而對于不同形式的反擔保設立也有不同的規定,本文也給大家一些案例,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法律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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