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的書面異議后,裁定終止監督程序,支付令自動失效。至此,通過支付令清償債務的監管程序已經全部終結,債權人只能通過單獨起訴法院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無論“書面異議”是否合理,法院都沒有復審的義務。只要債務人對“表”提出書面異議,法院就必須裁定終止監督程序,之前簽發的支付令自動失效。債務人收到支付令超過十五日,既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規定,參照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執行程序的規定)。
同樣,欠薪單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異議也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給付令:。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付款單可以交付給債務人。
申請表中應當寫明支付的金額或者有價證券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對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應當裁定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綜上所述,以上兩個方面是勞動者索取勞動報酬時可能發生的情形。對于勞動者來說,遇到上述情況后,一般不知道采取什么合理的措施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時,你需要專業的律師幫你分析并提出最好的解決方案,幫助你盡快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詳情請瀏覽律霸網站。律霸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參加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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