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連城市一名男子因出讓土地測量面積不一致引發糾紛,雇人用鉤機破壞地塊。3月10日,福建省連城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毀壞財產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2007年9月,被告人張某將位于連城縣彭口鎮張家營村的一塊土地轉讓給被害人吳某,雙方簽訂了荒地轉讓協議。被害人吳某向被告人張某支付土地出讓金共計26.6萬元。起初,由于出讓土地的測量面積不一致,雙方產生了糾紛。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害人吳某賠償被告人張某1.2萬元。
事后,被告人張某認為,被害人吳某在該地塊上修建的倉庫使倉庫后面的土地無法進入,無法耕種。他認為雙方仍存在土地糾紛,遂于2013年12月24日、25日雇錢某駕駛鉤機,推倒被害人吳某所建倉庫的外墻,包括內水泥板、墻邊大門、墻面廣告和外墻三棵桂花樹其他物體也被損壞。經連城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受損財產價值12377元。
以上是福建這起土地出讓糾紛案件的詳細情況。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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