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親屬可以辦理拆遷安置相關手續的,委托親屬辦理時應當出具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授權范圍和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六十一條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法律、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履行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作出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具有效力。第一百六十五條委托書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對拆遷補償不滿意怎么辦實際上,對拆遷補償不滿意的要按以下處理:
首先,不要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因為拆遷安置協議是一個合同,一旦在自治的基礎上簽訂,就意味著雙方都要受到合同的限制。即使以后回去,也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最終導致得不償失的結果。
因此,由于我們對拆遷不滿意,建議現在不要簽訂拆遷安置協議。
其次,啟動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
實踐中,對政府提出的拆遷補償不服的,可以及時作出行政裁定或者行政復議。一般應在拆遷補償完成后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另外,在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般來說,如果因拆遷補償與開發商發生糾紛,那么補償糾紛可以通過訴訟解決。不過,即使是與政府部門的糾紛,也可以通過起訴來處理。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拆遷安置的相關手續可以由親屬辦理的,在委托親屬辦理時,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明確授權范圍和期限。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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