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地是否可以強制拆遷
征地拆遷時,如果拆遷問題協商不成,補償協議不能簽訂,拆遷部門作出征地補償決定后,被拆遷人不同意搬家或起訴,房屋拆遷部門可向法院申請強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有補償金額、專用賬戶存儲賬號、產權交易用房、周轉房的位置和面積等,對部分拆遷戶的房屋在起訴拆遷裁定時被法院強制拆除的,而起訴拆遷裁定的二審判決已經生效,事后補救措施如下:
1。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吊銷拆遷許可證,如果遇到清官,你將拿到違法拆遷許可證予以注銷,根據拆遷許可證和法院的拆遷決定書予以注銷,實行輪換。同時,可以投訴被拆遷人提交的拆遷申請材料不合法。三。向最高法院上訴。
執行前拆除房屋,只是為了保證判決前將來執行的措施,并不意味著被拆遷人敗訴。在結案前,要求撤銷拆遷許可證的案件,大大增強了被拆遷人推翻(即撤銷)拆遷裁決的力度,因為法院要認定拆遷裁決合法,就必須要有拆遷裁決的基本條款拆遷許可證也應該合法。吊銷拆遷許可證的,撤銷拆遷裁定。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征地拆遷時,拆遷問題協商不成,補償協議不能簽訂,拆遷部門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后,被拆遷人不搬遷、不起訴的,房屋拆遷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訴訟時間多長就不能訴訟了
2021-03-13死刑怎么才能改刑
2021-03-04交通事故起訴起始時間是什么
2020-11-23微商,代購等將如何規范和管理
2021-01-05武漢首發反家暴人身保護令
2021-03-04老人贍養費多個子女怎么分配
2021-02-13離婚糾紛債務是否收取受理費
2021-02-02外公屬于非直系親屬嗎
2020-12-28小區改造造成個人財產損失怎么辦
2021-01-11格式合同有什么特殊性
2021-02-12如何避免購房定金糾紛
2021-02-13抵押物有哪些種類
2021-01-08員工涉嫌刑事責任怎么處理,單位是否解除勞動合同
2021-02-27勞務外包是什么意思
2021-02-16某保險公司訴某公司保險合同一案
2020-11-29人身意外保險理賠流程有哪些
2021-03-12買賣雙方保險利益轉移時間
2021-01-30土地出讓金是稅還是費
2021-03-10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明細是否能公開
2020-12-11拆遷安置房如何繳納土地增值稅
2020-11-23